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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准,强衔接,促融合”加快长三角区域省际毗邻公交一体化进程

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基本情况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的联系需求,构建区域同城化综合客运体系迫在眉睫。省际毗邻公交的开行,对提高毗邻地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助力区域经济、社会、民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能够有效方便毗邻地区居民往来,尤其是促进跨省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地区的交流,如示范区1路开通实现了上海青浦区与苏州吴江区之间的直达;二是省际毗邻公交票价较传统班车更便宜,可降低省际地区居民出行成本,如徐宿毗邻公交K902路,采用分段计价模式,仅需5~15元,较传统班车30元的票价下降超过一半,深受沿线居民欢迎;三是有助于加强与旅游景点、产业节点等联系,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如郎溪至溧阳195路串联沿线天目湖、报恩寺等旅游景点,促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四是可有效缓解“非法营运”等安全隐患问题,提升居民出行的安全水平。

  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2019年以来,组织召开了长三角交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交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备忘录》,明确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开展毗邻地区公交客运衔接线路试点工作,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通力合作,持续推进长三角毗邻公交发展,在顶层设计、网络布局、提升品质等方面开展工作,用“真心”“匠心”“恒心”打通最后一公里,助力毗邻区域发展。截至目前,长三角省际毗邻公交累计开通108条线路,省际毗邻公交市级节点覆盖率已超过76.2%,县级节点覆盖率近77.2%。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省际毗邻公交

  二、主要做法

  (一)出台实施规范,加强经验交流

  2019年4月,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成立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客运衔接线路试点工作小组,为毗邻公交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针对毗邻公交在开行频率、票制票价、安全监管等方面缺少统一、系统的运营服务规范标准的问题,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两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申报、编制了长三角地方标准《长三角省际毗邻公交运营服务规范》(下称《规范》),并于2022年5月19日正式实施。《规范》从线路设置、运营调度、安全生产等11个方面提出了一套系统、完整的运营服务标准,为引导和规范省际毗邻公交有序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标准指引。2022年6月专题联合组织召开《规范》宣贯会,对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和省际毗邻公交运营企业开展了培训,参与宣贯学习人数超过500人,提高了省际毗邻公交运营的规范化水平。《规范》实施后,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徐州都市圈等地区开展了统一服务标准和标志标识推广试点,进一步促进了长三角省际毗邻公交特色化发展。为更好地推广省际毗邻公交经验做法,工作小组总结各地毗邻公交发展模式,编制形成《长三角省际毗邻公交经典案例汇编》。

  (二)开展实地调研,探索开行路径

  加强毗邻公交开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召开公交主管部门、公交企业、沿线居民座谈会,了解出行需求,实地考察线路开行条件,为线路开行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根据实际需求,探索并固化了班车客运线路改造和传统公交客运线路延伸两种开行模式,打破了道路客运班线无法中途停靠的传统,突破了城市公交行政区划的界限,并通过《规范》理顺了两种运营模式的审批流程、管理机制。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确定开行模式,目前,环沪、南京都市圈等省际毗邻地区大多采取线路延伸的运营模式,徐州都市圈等省际毗邻地区大多采取班车客运线路改造运营模式。

  (三)加强要素保障,提供政策支持

  为统筹长三角三省一市地域差异,2021年1月,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运输厅(委)印发《关于促进长三角省际毗邻地区公交化客运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沪交道运〔2021〕50号),明确了省际毗邻公交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明了省际毗邻公交发展的总体方向。每年根据地方需求,制定年度计划,滚动推动省际毗邻公交开行,不断拓展毗邻公交覆盖面。加强与地方政府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统筹发展基金,制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给予具有公共属性的线路合理的财政补贴,如徐州市每年补贴省际毗邻公交400多万元,天长市先后制定了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等。对于以公交模式运营的省际毗邻公交线路,普遍执行公交票价和优待政策,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对政策性亏损予以弥补,保障线路的可持续运行。针对毗邻地区特殊群体票价优惠政策不一致情况,两地公交实现政策互认,并逐步实现两地IC卡互联互通、换乘减免优惠等惠民政策。

  三、经验启示

  (一)注重服务标准的统一性

  《规范》是全国首个城市群范围内公交运营服务规范,解决了省际毗邻公交开行标准不统一的难题,对全国城市群的公共交通发展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规范》应用实施后,省际毗邻公交运营标准得到统一,运营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服务质量更加优化,有效提高了乘客出行品质和舒适度,吸引更多居民选择毗邻公交跨省出行,促进了省际毗邻公交健康发展。

  (二)注重因地制宜的灵活性

  省际毗邻公交以方便毗邻地区百姓出行需求为目标,不拘泥于运营模式,融合班车客运和公交客运两种客运服务方式,有效解决居民跨省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线路开行过程中考虑与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等其他客运方式衔接、协调、融合,构建一体化服务网络。比如,示范区大部分线路衔接了上海轨道线网,宁滁D13路衔接了南京轨道4号线,平湖319路衔接了沪杭高铁金山北站等。

  (三)注重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

  鼓励相关经营主体组建运输联盟或成立线路公司,实现资源整合与互补,提高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例如,原徐州和宿州间省际班车由徐州汽运集团和宿州汽运集团两家集团公司对开经营,日均客运量在1200人次左右。2019年底,两地共同成立了徐州徐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徐州至宿州K902及902路省际毗邻公交线路,管理成员大幅缩减、运营车辆和驾驶人员实现统一调配,节约运营成本约3成的同时,服务品质显著提升。目前两条线路日均客流量分别达900、2500人次,节假日高峰期达1500、3500人次,较公司成立前实现翻番。

  

  徐宿省际毗邻公交902路

  (申报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运输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1/22/art_41701_11131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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