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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交通运输部的指导支持下,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守正创新、推陈出新。厅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年初公布的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位居前列,“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体化数智平台”荣获第一届长三角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应用大赛决赛二等奖,“承诺轻罚”荣获省政府办公厅“优秀工作案例”三等奖,“大件运输许可信用分类监管”入选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协同立法促善治、共同守护一江水——《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入选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法治护航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坚持学思践行,压实第一责任,持续深化法治交通建设
(一)常学常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专题学习,举办交通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2次,举办全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1期。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清单》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二)压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调整完善厅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年度第一次会议并带头讲法治课,率先在省直部门开展“四中心一局一处”年度专题述法评议。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及早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提前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建设中期评估,部署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并印发通报,深化“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年度落实、跟踪问效”的法治工作机制。
二、坚持立法先行,紧抓制度“笼子”,不断健全行业法制体系
(一)加快行业地方立法。完成《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出台交通运输领域首部长三角协同立法《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完成《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办法》调研论证。
(二)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创新编印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白书”,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12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扩大行业企业、企业家代表、协会商会、社会公众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参与渠道,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实现“全覆盖”。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厅发规范性文件备案率、通过率均为100%。开展涉及《行政复议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以法制人员为主体、公职律师和专业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涉法涉诉事务办理等中的作用,全年新增公职律师6人,省级现有公职律师29名。
三、坚持高效便民,紧抓管服结合,持续创优行业营商环境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做好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现有省级权力事项126项。梳理统一全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清单57项。与马鞍山、阜阳联动创新区签订特别清单事项的委托实施协议。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推出“全程帮办”等 5 项政务服务,67 项交通运输行政备案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环节和时限分别减少 20%。大件运输审批办件好评率、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成功率居全国前列。
(三)注重加强行业监管。落实落细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梳理编制19项年度事中事后监管检查计划。动态调整20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其中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已达8项,占全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总数的13.3%,全省共抽查企业1207家、发现并纠正问题388个。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印发公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和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达94.74%,累计推送数据44万余条。
(四)巩固深化信用建设。启动第二批“信用交通市”暨“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确定马鞍山等10个市县为试点城市。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完成全省984家交通运输严重违法失信对象退出治理台账,累计完成信用修复1.9万余条。编制完成《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工作指引》。
四、坚持严格规范,紧抓标本兼治,着力打造“两度”执法模式
(一)从严抓好专项整治。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建立四项制度、组建专班推进,并作为厅党组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点问题之一、专门发文部署。厅主要领导专题召开全省调度会,多次实地走访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货车司机意见。建立并动态更新全省问题线索“四清单”,建立“工作简报+重点通报+点穴督办+实地督导+电话回访”工作督导机制,实行“清单+闭环+销号”管理,累计查纠问题657个、整改率100%。
(二)不断筑牢基层基础。先后印发行政执法协作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基层执法站所规范化建设指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综合执法监督办法等制度规范。完成85个“一市一县一示范”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完成执法证件统一换发和新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做实“151”执法人才培育行动,举办全省执法师资培训班,开办2期“法治云课堂”。协同推进长三角行政执法协作示范试点,签订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扎实做好牵头任务落地。
(三)着力创优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学法减分通知书“三书送达”,动态调整“轻微免罚”“承诺轻罚”事项清单,累计办理免罚案件3661件、轻罚案件618件。完成部省间执法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数据合规率位居全国前列。
五、坚持强化监督,紧抓行业稳定,扎实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主动接受各种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按期办结各类信访事项及网上留言1900余件。
(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做好行政复议答辩、民事仲裁案件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加强网约车新业态运营监测,加大约谈提醒力度,促进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排查、处置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资问题,共受理欠薪、工伤纠纷投诉26件,帮助190余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20余万元。
(三)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省、市两级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并落实目录变更,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涉企政策解读与宣传力度,拓展线上公开渠道范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00余条,发布更新政务资讯4000余条,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
(四)坚决维护安全稳定。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突出春运春节、全国两会、五一、亚运会、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健全厅领导带队、主管部门牵头、业务骨干参与的“督导检查+问题通报+限期整改+回访抽查”机制,发现并推动隐患问题闭环整改,推动安全压力有效传导至行业末梢。
六、坚持守正创新,紧抓载体拓展,丰富创新普法宣传模式
印发“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完成中期评估自查工作。部署开展宪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主题宣传。举办“皖美水运 始之于法”水上交通法律法规主题展,实行线上线下、有奖竞答同步推进,线上互动访问量14万余人次,云展访问4万余人次,线上答题访问量6万余人次,知识点传播数20万余次。组织干部职工代表赴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首创《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解读微视频,厅门户网站普法专栏累计更新信息364条,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总体来看,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不足:行业法规制度体系仍需持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创优,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仍需巩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仍需提升等。
2024年,省交通运输厅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部省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健全完善行业法制体系,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接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做实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效能,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走向纵深,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强省建设行稳致远。

  

  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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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2162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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