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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3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厅苏北航务管理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保证航道船闸养护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编制了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现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专项资金预算为83526万元,按因素法分配,根据该地区干线航道等级、里程、船舶流量、船闸类型、船闸线数、技术状况、上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等因素确定。经测算,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为:南京3155万元,无锡2865万元,徐州2982万元,常州5697万元,苏州6162万元,南通7010万元,连云港4584万元,淮安4831万元,盐城7664万元,扬州6213万元,镇江8449万元,泰州5643万元,宿迁2850万元,苏北处15421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书面反馈厅港航中心,联系电话:025-52855868。

  特此公示。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6/12/art_77139_11120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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