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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部门查获首起使用伪造京C电动三轮车号牌案件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作者:佚名    

  昨天,一辆悬挂假京C号牌的电动三轮车被交管部门查获,驾驶人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11月16日早晨7时许,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在鲁谷大街焦家坟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京C牌照的红色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因车辆并不是目前行业合规用车车型,立即将其拦下。民警在核录信息时未能找到该车的登记上牌信息,驾驶员纪某也未能提供该车的行驶证。经相关部门鉴定,京C号牌为伪造号牌。经询问,驾驶员纪某承认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副假号牌安装在车上,以为警察发现不了,没想到刚上路就被现场抓获,纪某说,在使用伪造号牌之前,他就对自己这一做法或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结果心知肚明,但还是心存侥幸。

  因纪某使用伪造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石景山交通支队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对于假号牌来源,警方将进一步调查。

  11月1日起,取得京C号牌的行业合规电动三轮车允许在北京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交管部门也对上路行驶的车辆加强路面管理。同时,全市非现场执法系统也将对京C号牌电动三轮车纳入执法范围,对出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交管部门提示:京C号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伪造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对此类违法高限处罚,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格依法处罚一起。希望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守法驾车,文明出行。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94246/95332/43628073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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